法院讯(胡其勤 王晨)为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应诉能力,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9月29日上午,南溪区法院开展行政案件示范庭审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田某诉被告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行政处罚、宜宾市公安局行政复议一案。该案由区法院副院长高裴昭担任审判长,宜宾市公安局副局长高原、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副局长姚小云作为负责人出庭应诉。来自全区行政机关的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到区法院,现场旁听案件审理。
开庭前,合议庭通过庭前证据交换,按照证据的待证事实进行了分类,就无争议的证据先行予以确认,并归纳了案件争议的焦点,引导各方当事人对庭审中证据的出示顺序和质证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整个庭审持续两个小时,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起到了良好的教育示范效应。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为此次示范庭审点赞。他们一致认为本次庭审庭前准备充足,庭审程序规范,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强。同时,此次示范庭审为其他行政机关做了良好表率,行政首长要敢于出庭与行政相对人平等对话,争议讲在明处,有理摆在庭上,可以有效减少群众猜疑,树立政府勇于担当的正面形象,助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其他旁听的执法人员也表示,一次完整的庭审流程,让他们深刻体会到执法办案程序及调查取证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了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的思想意识。
下一步,南溪区法院将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通过“行政机关旁听庭审”打造行政诉讼庭审“公开课”,让其成为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载体和人民法院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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