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讯(盖东升 陈昊)诚信是市场交易的立身之本,任何狡辩与拖延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都注定徒劳。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帮助当事人追回被拖欠的货款,以公正裁判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韩某诉称,被告刘某曾分多次从其经营的砖厂拉砖,价款共计7万元,至今尚有3万元未付清,并有刘某出具的欠条为证。韩某多次催要,均被刘某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韩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刘某对韩某陈述的事实一概予以否认,辩称自己只是替他人运砖,出具的欠条仅能证明其清点过砖的数量,并不代表自己就是欠款人,双方此前还口头约定不会向其索要该笔欠款。面对质疑,韩某当庭出示了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截图中刘某明确表示“暂时没钱,会抓紧还”。
然而,在明确的证据面前,刘某仍坚持辩称截图不足以证明其为实际欠款人。当承办法官追问其承诺还款的理由时,刘某却始终支支吾吾,既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佐证自己的说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双方陈述,本案欠款事实清楚。刘某关于自己并非实际欠款人的主张,既不符合一般情理,亦无证据支撑,法院依法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刘某于10日内偿还韩某欠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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