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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常委会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19  来源:中国公共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公克珂)近期,山东省、淄博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相继作出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决议,为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有效性提供了法制保障。

  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正确站位,尽心履职,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全文刊播决议决定,将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全面、准确地传达给区镇政府、机关部门、“法检”两院、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居,并辅之以相应的阐释解读,强化了各级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法治思维,凝聚了全区上下以法治力量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共识。

  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工联系区政府分管领导、镇街和卫健、疾控、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重点单位,听取防控工作简要介绍,对照决定决议要求,逐一分析查摆疫情监测、集中隔离、防控知识普及、民生物资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督促相关单位层层压实责任、提升工作标准、完善工作举措,确保防控工作依法有序有效开展。

  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点,鼓励代表通过电话、微信、随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决定决议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决定决议执行落实情况“双报送”机制,代表向常委会报送各自参与防控工作获取的有价值的信息或好的工作经验方法,常委会汇总整理,再及时向区委报送,为区委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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