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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9-05-20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孙运聪)“太感谢检察官同志了,帮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这是国家司法救助人叶某从沭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手里接过救助金后说的心里话。

  救助申请人叶某沭阳县颜集人,系胡某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冯某妻子。沭阳检察院承办人经审查原案,认真核实申请人叶某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多方调查,了解到:叶某丈夫冯某被胡某打成重伤二级,治疗花费十二万余元,被告人胡某未进行赔偿,叶某尚有两名老人需要赡养、四名孩子需要抚养,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生活因此案而陷入困境。该院认为叶某的情况符合《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为其积极争取救助款项。经报政法委审批,决定给予叶某三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叶某的生活困难。

  据了解,沭阳县检察院切实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高度重视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人文关怀,针对部分刑事案件受害人得不到被告人赔偿而导致家庭困难、生活窘迫的情况,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充分彰显人文执法的理念,使救助对象真切的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就在身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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